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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老厂区1号地地块4、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来源: 2025-08-29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及编号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老厂区1号地地块4、地块7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 77307.6m2

地理位置: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长街51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老厂区内)

现实际土地使用权人: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现状土地登记情况: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道路、绿地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建(大连)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单位: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

调查地块范围内包含机车厂包含机车厂铸钢厂、车体构架加工区、办公区、再利用物资库房等调查地块内建构筑物均已拆除,现状为空地。

东侧临中长街为尚品天城住宅区和中央大道购物中心;南侧临中海寰宇未来住宅区(在建、机车厂老厂区1号地地块1);西侧临机车厂老厂区1号地地块3(现状为空地);北侧临机车厂老厂区1号地地块5(局部空地,局部厂房及办公建筑)。

调查地块内建构筑物建成前均为空地,铸钢厂建成时间为1911年;车体构架加工厂房建成时间为1911年,1911年至2021年均从事铸钢件加工和车体构架加工2022年全面停产,2023年拆除建筑

调查地块周边涉及的工业企业主要为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其他生产区、中车北车集团大连机车研究所、大连电力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印刷厂、集中供热锅炉房、中石油加油站、通信电缆厂、净水厂等。

综合考虑本地块和周边地块企业的生产活动,调查地块疑似污染区为铸钢加工区、车体构架加工区等,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C10-C40)、多氯联苯、二噁英,须进行布点采样,以明确调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水平。

三、第二阶段调查

1、土壤初步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调查的初步采样分析采用“系统布点法”调查地块总面积约77307.6m2,以60m×60m为一个网格(工作单元),共设31个网格单元,由于受南侧中海寰宇未来施工限制,实际在27个网格单元设置采样点,在每个网格单元中心设采样点,共计27个土壤采样点,覆盖了铸钢厂、车体构架加工区等潜在污染区域

地块外西侧山体处设置3个对照点位。

采样深度:垂直采样深度应超过地下建构筑物底板,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强风化岩或潜水层),采集00.5m表层土;0.5m6.0m垂直方向按2m等间距布设;6m以下根据污染痕迹和土层分布来确定,间隔不超过2m。不同性质土层至少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或出现明显污染痕迹时,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层位增加采样点。

检测项目: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45项基本项目,表2钒、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多虑联苯总量+二噁英总量+《辽宁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中表2的锌、可溶性氟化物锡、钼、硼等+其他关注污染物(甲醛、丙酮)。

2、地下水采样方案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到东南,本次在电炉熔化间清砂厂房等疑似污染较重区域及地下水流向下游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常规指标项目、表2非常规指标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石油类,其它有检测方法的指标(丙酮、甲醛),检测项目基本覆盖第一阶段调查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

3、现场采样情况及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实际共采集土壤样品144个。每个样品的应检项目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或《辽宁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辽环综[2020]364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次调查实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常规指标项目、表2非常规指标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石油类,其它有检测方法的指标(丙酮、甲醛),检测项目基本覆盖第一阶段调查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水质为IVV类,不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根据区域规划情况,调查区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和教育用地,城市用水为自来水,无开采地下水活动,调查地块内地下水能够满足下一步开发需求。

四、主要结论

经调查可知,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老厂区1号地地块4、地块7内及周边环境影响较轻微,土壤监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能够满足下一步开发需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