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碳足迹核算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公告
中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9月22日在公司官网发布中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碳足迹核算平台项目采购公告后,部分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中内容提出异议。经内部审议程序,决定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公示如下:
变更前内容:
1. 商务评审中“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部分第2条:若参与过绿色低碳、碳足迹领域国家标准起草并发布的,得5分,以排名第一单位参与过绿色低碳、碳足迹、信息化领域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并发布的,每个得3分,最高15分。
2. 商务评审中“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部分第3条:若拥有持续更新的中国本土化背景数据库数据,数据须符合ILCD格式要求,且已在国际主流LCA数据网络(联合国环境署GLAD或欧盟LCDN)成功上线并可查询的得10分。
3. 商务评审中“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部分第4条:若报价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与三大主流软件(simapro, gabi, openLCA)中至少一家全面兼容、能导入至软件中查看并进行LCA建模计算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
变更后内容:
1. 商务评审中“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部分第2条变更为:若参与过绿色低碳、碳足迹、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起草并发布的,得5分;参与过绿色低碳、碳足迹、信息化领域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并发布的,每个得3分,最高15分。
2. 商务评审中“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部分第3、4条合并变更为:若报价人碳足迹工具支持导入导出ILCD格式,且支持与三大主流软件(simapro, gabi, openLCA)中至少一家全面兼容、能导入至软件中查看并进行LCA建模计算的,并能提供操作截图或视频证明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