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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2026-05-28

1.招标条件

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安泰二路南侧预留用地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现状安镇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地内,占地53.33亩。本项目主要以新建5m3/d处理单元(部分土建按12m3/d考虑)为主,施工内容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土建、电气、工艺、暖通、自控、市政、绿化以及老厂区池体修复、管线迁改等工程。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为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工艺安装、暖通工程、自控及仪表工程、电气工程、水电工程、室外管综工程等;安全文明施工、测量、配合试验检测、内业资料等有关所属的一切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3.3招标人(即承包人,下同)有权调整各标段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投标人(即分包人,下同)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的调整。

2.4工期

2.4.1本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71

计划完工日期:202733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70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其中:围护结构封闭日期:生物池及二沉池20251230日;深度处理车间20251220日;

注:开工日期为暂定,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转换、甲供材料供应及外部影响导致的时间间隔、停工和机械转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4.3若因发包人或招标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招标人向投标人告知后,投标人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赔相关费用。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获得“太湖杯”优质工程奖。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自202211-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4万元(合同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2023年、2024年、2025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2025年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则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应不连续亏损,且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3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3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3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3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投标人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1-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4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国内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具备5年及以上市政工程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毕业证书及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

1)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应符合《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DB32/T 4281-2022的规定,投标人须根据工期要求、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复杂程度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数量,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配备人员。招标人根据现场需要要求投标人完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电子税务局截图。

3.5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6528日起至202662日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jsygjy.cn)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服务费500。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 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618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三区3号楼8M801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66189: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三区3号楼8M801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jsygjy.cn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为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7-1

联系人:曹彦钰

 话:13123168088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严润泽辛丝莉

 话:15951656008025-86639813

 箱:8343676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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