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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限界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来源: 2025-09-10

1.采购条件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限界检测项目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限界检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廊坊市、北京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下称京雄快线)线路全长约86.26km,高架段约65.37km,地下段约19.80km。本工程新建车站8座,分别为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雄州站、雄安站、昝岗站、霸州开发区站、永清临空站,其中,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为地下车站,雄州站、雄安站(已随高铁雄安站建设预留土建工程)、霸州开发区站、永清临空站为高架车站,昝岗站为地面车站线路于永定河北岸区间预留远期接入机场南航站楼条件。

全线设置车辆基地一处,位于咎岗片区北部,占地约49.19公顷,其中车辆段功能用地约41公顷。车辆基地出入线由雄安站北侧接轨,出入线末端设置道岔并延伸至落地开发区,设昝岗站,为地面站。线路全长3.74km

2.3谈判范围

2.3.1本项目谈判范围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限界检测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雄州站、雄安站、昝岗站、霸州经济开发区站、永清站8个正线车站及区间、昝岗车辆段联调期间的限界检测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1限界检测试验管理

1限界检测试验前准备、管理办法、人员宣贯及培训;

2限界车辆的制作、提供、运输、看管、验收等;

3限界检测试验服务;

4安全管理;

5轨道车司机

6限界检测前置条件的确认;

7)轨行区的封闭管理

2.3.1.2资料编制及归档

1编制限界检测试验总体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交路图的编制;

3限界检测调试记录、问题及消缺管理;

4编制限界检测测试报告;

2.3.1.3采购人要求的属于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及服务。

除上述内容外,还包含《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B部分投建运一体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甲方负责的京雄快线综合调试管理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等为准。

2.3.2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仅供谈判采用,不作为过程计量的依据,计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且不超过设计数量)。

2.3.3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4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5采购人(即承包人,下同)有权调整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供应商(即分包人,下同)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工程技术要求及项目管理要求及采购人的要求等为准。

2.5项目服务期限

2025929至完成所有限界检测工作出具报告并经验收通过

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若采购人对整体服务期限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5.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外部影响导致的延期进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5.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方案调整、分段实施、施工转换、甲供材料供应及外部影响导致的时间间隔、停工和机械转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5.3若因发包人或采购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服务期进行调整,采购人向供应商告知后,供应商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索赔相关费用。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国内轨道交通限界检测类项目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服务合同及合同期内任一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供应商2022年、2023年、2024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4信誉要求

1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供应商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轨道交通限界检测类项目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3年及以上轨道交通限界检测类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毕业证书及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3.2.3项目安全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5910起至2025915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5910起至20259151700整,携带报名资料(竞争性谈判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至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10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4.4未在采购人登记领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922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922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其他公告内容

6.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为准。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人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兆轩/张文强

 话:18792912031/13619397009

2025910

 

谈判公告附件

竞争性谈判申请

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计划组织的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限界检测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特此申请。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注:上述各项必须准确全面填写印章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