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总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江苏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中铁物总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1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2项目概况:中铁物总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位于“二七厂”园区北部的计量楼,“二七厂”将计量楼出租给中铁物总技术有限公司作实验室使用,为满足中铁物总对实验室的使用功能要求。计量楼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44m2,项目涉及装修面积857.57m2。
2.3谈判范围
2.3.1本项目谈判范围为中铁物总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装修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的给排水工程、排风工程、暖通工程、供暖工程、供气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谈判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仅供谈判采用,不作为施工过程计量的依据,计量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且不超过设计数量)。
2.3.3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4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5承包人(即采购人,下同)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即供应商,下同)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对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
2.4本工程工期: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1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若承包人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装修装饰工程内容及金额)。
供应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供应商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装修装饰工程,且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装修装饰工程内容及金额)。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5年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毕业证书及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3.2.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
(1)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根据工期要求、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复杂程度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数量,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配备人员。承包人根据现场需要要求分包人完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1文件获取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上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若供应商同时参与多标段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
4.5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中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在线客服。
4.6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采购人:江苏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13A-802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92912031
采购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李茂/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452 /337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wangxinchen1@sinochem.com/limao1@sinochem.com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