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闸站、峭岐站、青阳站、马镇站P+R停车场充电桩、视频监视、停车管理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起于江阴外滩,止于无锡堰桥,线路全长30.4km(地下线10.5km,过渡段0.2km,高架线19.7km),设站9座(地下站5座,高架站4座),平均站间距3.37km,最大站间距7.02km,最小站间距1.72km。江阴城区段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徐霞客大道区段采用高架敷设方式。
全线新建花山车辆段一座,新建花山和西街两座主变电所,共享既有无锡地铁线网控制中心。本工程与无锡地铁1号线贯通运营。
初近远期列车编组均采用6辆编组B型车,初期配属列车32列,列车牵引供电系统采用DC1500V接触轨供电制式,设计最高速度120km/h。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内容为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南闸站、峭岐站、青阳站、马镇站P+R停车场内的充电桩、视频监视、停车管理系统等设备。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在南闸站、峭岐站、青阳站、马镇站周边布置P+R停车场,其中马镇站布置P+R停车场两处,青阳站布置P+R停车场两处,分别位于1、2号出入口北侧分别位于车站主体建筑南北侧,峭岐站布置P+R停车场一处、南闸站布置P+R停车场两处,相关停车场设计的充电桩、视频监视、停车管理系统等设备。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运输、保险、交货、到施工现场前的装运仓储及保管、安装指导、检测试验、调试验收、设计联络、接口协调、培训、质保及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R停车场充电桩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招标图资料。
2.2.2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2.3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2.4承包人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对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等为准。
2.3供货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供应时间为准。
2.4交货地点: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PPP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相关部门有更新证书的,以最新的为准)。
3.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视频监视、停车管理系统设备其中一项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体现金额。
3.4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不亏损。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3.6 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3.7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8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3.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1 投标人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黑名单。
3.12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3 投标人须提供同类设备的试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充电桩或视频监视或停车管理系统设备的检验、试验报告,由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且承诺本次提供的纳税等级真实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即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4.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rrcgc.cc/gc)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表(详见附表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购买标书转账凭证至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项目部(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E2栋701室)现场报名。或将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进行线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7条,并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E2栋701室,收件人张女士,电话13062593057。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可开具等额发票。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账户名: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芳群园支行;账号:71003100102,转账请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P+R停车场设备采购)。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E2栋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楼 。
5.3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E2栋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楼 。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rrcgc.cc/gc)发布。
招 标 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218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062593057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JSZC-WX01-202408001
投标项目名称 |
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P+R停车场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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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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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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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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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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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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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